当事人L先生(化名)因涉嫌因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得知L某已被逮捕后,其家属联系了浙江泽大(永康)律师事务所,陈依伦律师在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会见,约见办案民警,充分了解案情特别是逮捕的具体原因,全面了解案情脉络,并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在案材料进行系统梳理和研判。在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严宽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陈依伦律师认为L先生犯罪情节轻微,且取保候审不会给案件审查带来阻碍,亦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在检察院审查批捕的七日窗口期内,陈依伦律师争分夺秒,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当事人自身情况,精心撰写并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捕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L先生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对L某没有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向公安机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此前被逮捕的L先生得以取保候审,顺利回归家庭,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