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化名简化)
苏女士(原审原告、上诉人)与陈女士(原审被告、被上诉人)、顾先生(原审第三人)因共有房产分割产生纠纷。案涉房产为三人共同共有,资金源自此前一套家庭共有房屋的售房款,登记为三人共同共有。后房屋出售,房款由陈女士保管。苏女士主张按登记状态分得1/3 售房款,一审法院结合出资来源、家庭开支、子女抚养等因素,判决仅支持陈女士支付15 万元。苏女士不服提起上诉,坚持要求按1/3 份额分割,并主张一审扣除房租、生活费、抚养费缺乏依据。陈女士、顾先生共同委托廖雷律师代理一审、二审全程。
二、案件难点与律师工作量
- 事实跨度长、材料庞杂
- 时间线横跨十余年,涉及两套房产置换、多笔资金流转、家庭共同生活、子女康复治疗、动迁安置等多重事实。
- 需梳理房产证、买卖合同、银行流水、股票账户、医疗票据、装修凭证、离婚调解书、动迁材料等数百份证据,工作量极大。
- 法律关系交织
- 同时涉及共有物分割、婚姻财产、子女抚养、家庭开支抵扣、诉讼时效等多重法律问题,事实与法律高度缠结。
- 双方对立尖锐
- 苏女士坚持登记优先,要求足额分割;陈女士主张出资全部来自己方,房款已用于家庭,不应再付。
- 二审改判压力大
- 一审已就份额、抵扣作出实体认定,二审需在事实与法律层面全面重构论证,同时推动调解实现最优效果。
三、廖雷律师代理思路
(一)一审:筑牢事实基础,全面抗辩
- 时效抗辩:提出苏女士早已知晓房款进入陈女士账户,长期未主张,已过诉讼时效。
- 出资穿透:论证案涉房产全款源自陈女士原有房屋出售款,苏女士未实际出资,不应简单按登记均分。
- 家庭开支与抚养抵扣:系统举证房款用于共同租房、日常生活、残疾子女康复治疗、房屋装修等,已实际消耗完毕。
- 关联案件衔接:结合离婚、松江房屋分割案件,说明已通过折价款覆盖苏女士应得利益及抚养费,避免重复获利。
(二)二审:精准破局,以调促和
- 修正份额认定逻辑:指出一审按1/4认定具有合理性,案涉房屋源自前序房屋,前序房屋陈女士占1/2、顾先生1/4、苏女士1/4,登记共同共有不等于等额享有。
- 强化开支合理性:重申长期共同生活、陈女士承担主要家庭与子女照料责任,开支抵扣符合情理与法理。
- 一揽子化解方案:推动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争议终结三位一体,避免后续连环诉讼。
- 调解策略:以减少诉累、一次性了结为切入点,平衡双方利益,促成自愿妥协。
四、办理结果与良好效果
二审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达成协议、定纷止争。
核心效果
- 实体利益最优:大幅降低委托人成本。
- 矛盾彻底终局:以 “无其他争议” 条款一揽子了结房产、抚养、家庭开支等全部纠纷,杜绝后续诉讼。
- 程序高效平稳:二审调解结案,避免改判 / 发回重审的不确定性,实现案结事了。
- 兼顾人情与法理:既尊重登记与共有权利,又认可出资贡献、家庭照料、实际开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五、律师办案价值总结
廖雷律师在本案中展现高强度办案能力与成熟家事争议解决智慧:
- 海量证据精细化梳理,穿透资金与事实脉络;
- 多层法律关系一体化处理,构建完整抗辩体系;
- 一审防守 + 二审调解策略精准,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 以调解终局化解,避免家庭矛盾激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