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犯罪可暂不收监!但必须满足2个条件:① 哺乳自己亲生孩子;② 哺乳期在婴儿1周岁内。期限届满后需收监,特殊情况下最长延至孩子3岁!
一、哺乳期到底能暂缓收监多久?
基本期限
- 1年: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计算
- 到期自动结束:无论是否断奶都需收监
- 起始日认定:以孩子出生证明日期为准
特殊情况
- 可延长至3岁:若收监将致幼儿无人照料
- 需省级批准:由监狱管理局报司法部核准
- 需每3月体检:证明幼儿仍需哺乳照料
二、哪些情况能申请暂不收监?
✓
法定必须满足条件
- 哺乳亲生子:非亲生子女不适用
- 婴儿未满1周岁:超龄不符合条件
- 无社会危险性:非暴力犯罪、恐怖犯罪等
!
关键证据材料
-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
- 母子关系医学证明
- 当地居委会监护情况证明
- 派出所无其他监护人证明
三、哺乳期过了就要马上去坐牢吗?
1
到期收监流程
- 法院/监狱会提前30天通知
- 需主动到指定监狱报到
- 抗拒收监将强制押送
2
刑期计算规则
- 监外执行期计入总刑期
- 剩余刑期超过3个月需收监
- 剩余刑期不足3个月可不再收监
四、孩子没奶吃了怎么办?
✔ 合法安置途径
- 父亲抚养:需提供抚养能力证明
- 祖父母/外祖父母:向居委会申请监护权
- 社会福利机构:无亲属时由民政部门安置
✘ 禁止行为
- 将幼儿交予无抚养能力人
- 哺乳期再次怀孕规避收监
- 隐匿幼儿拖延收监
❗ 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
- 故意再犯罪:立即收监且从重处罚
- 提供虚假证明:涉嫌伪证罪,刑期增加
- 逃避监管:脱逃期间不计入刑期
- 拒绝体检:视为哺乳期终止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监狱法》第17条:监狱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收监。
-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5条:哺乳婴儿的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确需延续的经省级批准可延长至3年。
- 《刑法》第86条: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