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赠予孩子或对方,签字生效后就有法律效力! 但必须完成过户才能彻底防止反悔,若对方拒不过户可立即起诉强制执行。
一、写在协议里算数吗?会不会被反悔?
法律这样说
- 签字即生效
- 离婚协议经民政局备案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 最高法规定:房产赠与条款是离婚条件不可分割部分
- 反悔难成功
- 除非证明被欺诈胁迫,否则法院不支持撤销
- "房子涨价了想反悔"——法律明确不支持
现实这样做
- 不过户=埋雷
- 案例:男方拒过户,女方耗时2年强制执行
- 对方偷偷抵押/售卖未过户房产风险极高
- 赠子女特殊保护
- 法院认定:赠与子女的房产父母均无权单方撤销
- 子女可独立起诉父母要求过户
二、怎么操作才能保住房子?
1
协议要写好
- 房产信息精确到门牌号:避免描述模糊
- 明确过户时间:例如"离婚后30天内配合过户"
- 违约代价:写明"逾期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
防止耍赖的狠招
- 公证协议:强化证据效力
- 同步办过户:领离婚证当天直接去房产局
- 申请财产保全:发现对方转移房产立即冻结
3
赠给孩子的注意项
- 监护人代持风险:约定父母不得抵押出售
- 过户到孩子名下:满8岁需本人到场签字
- 预留抚养费:避免房产占用抚养费份额
三、对方赖皮不过户怎么办?
1
立即起诉
- 凭离婚协议直接起诉:无需先协商
- 主张过户+违约金:按协议约定追责
-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成本转嫁
2
强制执行
- 法院强制过户:持判决书直接办产权登记
- 列入失信名单:对方拒执将限高消费
- 处置房产:极端情况可拍卖房产赔偿
这些情况赠与可能失效(警惕!)
- 房产被查封:协议签署前房产已被司法冻结
- 恶意逃债:为躲避债务将房产无偿赠与他人
- 无权处分:协议处分了第三人名下的房产份额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9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但已完成离婚登记的,财产分割条款生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2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的赠与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