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合同诈骗能不能立案,看被骗了多少钱! 个人被骗2万元以上,或者单位被骗10万元以上,就应当立案追究。没达到这个钱数,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可能立案!
一、到底要亏多少钱才能去告?
钱数门槛(硬指标)
- 个人被骗
- 2万元是立案起点
- 诈骗10万元以上算“数额巨大”
- 诈骗50万元以上算“数额特别巨大”
- 单位被骗
- 10万元是立案起点
- 诈骗50万元以上算“数额巨大”
- 诈骗200万元以上算“数额特别巨大”
钱不够怎么办?
- 看有没有“其他严重情节”
- 骗钱不到2万/10万,但有下列情况也能立案:
- 常见严重情节
- 诈骗救灾、抢险、扶贫等特定款物的
- 挥霍骗来的钱,导致钱追不回来的
- 用诈骗的钱干违法犯罪活动的
- 多次诈骗,屡教不改的
- 导致被骗的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二、这钱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1
算哪些钱?
- 直接损失:合同里约定你该拿到但没拿到的钱或东西的价值
- 合理费用:为签合同、履行合同实际支付的费用(如中介费、评估费)
- 利息损失:被骗钱款可能产生的合理利息
- 注意:违约金、预期利润一般不算在内
2
钱数能累加吗?
- 多次诈骗:骗子用同一手法骗了不同的人,钱数可以加起来算
- 共同诈骗:几个人合伙骗,按他们共同造成的总损失算
- 骗了又还:案发前归还的钱,通常要扣除;但如果是迫于压力才还的,可能不算扣除
3
东西怎么算钱?
- 按市场价:被骗时当地同类物品的市场零售中间价
- 有发票:按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发票)上的价格算
- 特殊物品:如金、银、文物等,按国家有关定价标准算
三、去报案要准备点啥?
1
证据
- 合同本身:被骗签的那份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 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条、发票等(证明你付了钱/货)
- 对方虚假证明:伪造的证件、印章、产权证明等(如有)
- 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录音等(证明对方承诺和欺骗过程)
2
损失证明
- 财务凭证:能清晰计算你实际损失金额的所有单据
- 物品价值证明:被骗物品的购买发票、评估报告等
- 追讨证据:你尝试找对方要钱/货但对方不给的记录(如催款函、沟通记录)
3
身份信息
- 你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 对方:尽量提供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单位等信息(知道多少提供多少)
- 单位被骗: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钱数不够/证据不足怎么办?
- 考虑民事诉讼:如果金额明显低于2万/10万,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去法院起诉对方违约或民事欺诈,要求还钱赔偿。
- 继续搜集证据:尝试寻找更多能证明对方主观故意诈骗的证据(如虚假宣传材料、其他受害者信息)。
- 向公安机关反映:即使暂时不够立案标准,也可提交材料报案。如果警方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诈骗行为,或者你的案件有特殊严重性,仍可能并案处理或重新审查立案。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六十四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