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迎新送旧之际,回顾2025年,中国医美行业的法律框架日益清晰,执法、司法实践回应了市场现象。展望2026年,以增值税改革标志,医美行业将步入“强监管、重合规”时代。这场变革对于医美机构所带来的短期阵痛不可避免。但长远来看,这场渐行渐近的变革旨在剥离行业的野蛮生长,引导其回归医疗本质,对于庞大的求美者群体而言不失为好消息。那么在这时代背景下,医美行业法律服务需求将成为其行稳致远的必要成本。
医疗广告强调监管
2025年7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之一:
案例: 成都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直播电商方式推销“半岛超声炮” “欧洲之星全面部全模式”“星耀超光子”等医疗美容过程中,宣称的治疗功效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使用“单次我们的续航能力是9-12个月”“能够解决肌肤20多种问题”等宣传用语为功效作背书。2025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这医美机构作出罚款40.98万元的行政罚款处罚。
上述案例仅是2025年众多医美广告处罚一例。截止到2025年5月底统计,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4315件,罚没1.01亿元。
毫无疑问,近年来直至今后,对于医美广告仍将保持强监管的态势。医美广告内容真实无违规、审批程序合法将成为医美广告的必要通行证。
医退一赔三成司法惯例
案例:肖女士在东莞南城某医疗美容门诊疗接受医疗美容,双方约定案涉手术注射“爱贝芙”“瑞蓝2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由林医生操刀做鼻子、印堂微整形手术。肖女士术后感到严重不适。后查到林医生并未取得医疗美容执业资格,手术注射使用的“爱贝芙”无法确认是正品。肖女士为此诉请要求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服务费96800元,支付三赔赔偿金 290400元等。
此案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美容机构未能举证相关资质问题并向肖女士说明,手术注射使用的“爱贝芙”无法证实来源合法且质量合格,其行为构成欺诈,遂判令该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肖女士96800元并支付三赔赔偿金 290400元。判决双方未上诉已生效。
近年来,对于医美机构存在欺诈行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条款的案例越来越多,仅最高人民法院入库案例就有二例,分别是《孙某某诉北京某医疗美容诊所侵权责任纠纷案》《杨某诉成都某医学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等。消费者维权倒逼医美生态合规已成必然趋势。
监管红线已经明确
2025年,对于以往界线模糊的几个医美问题已澄清。国家卫健委已提示,不建议对未成年人做医美,若存在先天畸形(如唇腭裂)、外伤矫正等必要情况,需要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必须有监护人全程陪同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此外,对于轻医美的属性已进一步明确,打擦边球几无可能。
案例:刘某在东莞市厚街镇某化妆品店内从事医疗美容工作,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更无美容主诊医师资质。为客户刘女士做面部注射填充时,因操作不当导致钟女士右眼失明。后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经法院审理,依法认定刘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上述案例说明:轻医美属性是医疗行为,如光子嫩肤、水光针等,一些所谓“轻医美技师”“注射师”等头衔在法律上并不存在,也无这样的资质认证。持此类头衔操作轻医美,涉嫌非法行医。除了民事赔偿以外,还可能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而被刑事处罚。所以资质红线是医美行业的关注底线。
回顾2025,展望2026。财税监管革命已开始,2026年1月1日起,医美行业告别增值税免税的“灰色红利”,所有服务统一按6%税率纳;除了2025年这些上述监管以外,跨部门综合监管将成为持续态势,各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机制更为明显。在这些强监管和消费维权的倒逼下,行业深度合规是医美机构拓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