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世程律师在人民网《人民直击 | 想上班先下单 “高薪兼职” 谁来管?》专题报道中,针对招聘诱导租车陷阱发表专业法律见解。
在招聘市场中,以 “高薪岗位” 为诱饵诱导求职者租车、支付费用甚至高利贷款购车的欺诈行为,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与社会危害?这种 “以招聘为名、行消费之实” 的套路又如何损害劳动力市场秩序、侵害求职者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世程律师近日接受人民网采访,从法律定性与维权实践的角度进行了分析。
★ 李世程律师受访原文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世程律师表示,从行为实质来看,招聘方在平台上发布的是“招聘信息”,但求职者实际到现场后,并未进入正常的劳动法律关系建立流程,而是被引导签订租赁合同、支付费用。
李世程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联合监管,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求职者的法律意识。同时,求职者也应提高警惕、保留证据。如果招聘方与租车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串通,虚构高薪岗位,诱导求职者租车,甚至进一步引导高利贷款购车,求职者可向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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