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泽大湖州分所担任管理人,运用破产和解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写入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评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律新社2024年度标杆案例等多项荣誉
一、概述
【关键词】环保整改;破产和解;企业挽救;绿色转型
【管理人】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
【所获荣誉】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评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律新社2024年度“破产法”领域标杆案例、2023年度湖州市破产管理人优秀履职案例,人民法院报两次专题报道、人民网拍摄专题报道
【案件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州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湖州市一家高能耗、高排放的纺织印染企业,主要从事纺织品的炼白、染色加工业务。近年来,该公司因环境违法等行为受到行政部门多次行政处罚,加之疫情叠加影响导致效益下滑,企业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大额债务。多起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因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案件审理情况
2023年3月22日,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8月30日,法院裁定A公司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和解程序。2023年10月18日,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同年10月24日,法院裁定确认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并终结A公司破产程序。
二、管理人履职情况
本案受理后,管理人第一时间对A公司整体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经调查发现A公司近年来经营管理混乱,多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隐患较大,因此多次被行政部门处以行政罚款,但一直未能进行整改完善,致使企业经营陷入恶性循环。同时,公司名下无任何固定资产,故相关执行案件均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破产清算下可预计的债权清偿率极低。但另一方面,该公司具有排污指标、客户资源等生产要素,如能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通过绿色转型实现良性循环,企业仍具备一定的运营价值。
另在公司认缴制下,该公司出资人的出资因未届出资期限故均未出资到位。经向各出资人释明,破产是出资人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定事由,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债务人的出资人应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否则,管理人将提起追收未缴出资诉讼。基于上述催缴出资压力,加之债务人有自救的意愿,故管理人引导债务人向法院提出自行筹措资金和解偿债的申请。
根据债务人的和解申请,在征询债权人的意见后,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导下就该案制定了“环保整改+破产和解”的审理方案,从四方面推动案件进程。一是会商环境保护部门,充分研判该公司环保整改可行性,明确相关整改要求,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指引;二是对企业出资人提出环保整改要求,分析从环保整改入手推动企业自救的可行性和具体措施;三是适时转入破产和解,搭建平台组织债务人与债权人磋商,围绕推动企业挽救和保障债权人利益两方面实现利益平衡,促成和解协议草案的达成;四是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督促企业在破产和解后落实环保整改措施,力促企业持续绿色转型,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既定的审理方案,2023年8月30日,法院裁定该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和解程序。出资人筹措的资金到位后,前期磋商拟定的和解协议草案获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并迅速执行完毕,取得了普通债权从“零清偿率”跃升至清偿率达84%的良好效果,债权人合法权益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2023年10月24日,法院裁定确认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程序。
经过本次破产程序,A公司充分认识到环保整改的必要性,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环境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整改计划,按照法院司法建议提出的要求启动环保整改程序。管理人案后持续关注A公司的整改情况,多次与法院一同进行回访,督促A公司采取有效环保整改措施,提升环保设备技术水平,弥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环保漏洞,建立企业环境保障的长效机制,现企业全面复工复产,2023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5.7%,企业整体呈现绿色转型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
一、企业财产规模小且难以变价。A公司名下无任何实物资产,破产受理前涉执案件均为“终本”状态;名下排污指标体量较小且变价困难。如对A公司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偿率基本为0。
二、追缴出资效率不高。A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各股东已出现“躺平”心态,采取常规诉讼、执行手段追缴出资的时间周期长、难度大,损害债权人权利。
三、环境污染隐患大。破产受理前A公司因经营管理混乱,出现多次环境违法行为,已被相关环境部门进行多次行政处罚,环境污染风险较大。
四、转型升级障碍多。如无法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执行,A公司即便和解成功,也可能面临环保等部门继续处罚乃至关停企业的风险,无法持续经营发展。
鉴于以上难点,管理人在承办法院指导下制定“环保整改+破产和解”的整体处置方案,一方面运用破产和解制度保留企业运营价值,另一方面将企业环保整改贯穿企业破产程序期间和程序终结后的日常经营过程中,确保企业实质挽救,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案件办理的特色亮点
本案在审理中准确查明企业陷入困境的内在原因,将企业破产程序与公司环保整改相结合,从源头上寻找企业“病因”,主动延伸管理人职能,通过指导企业制定环保整改方案、协调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等一系列措施“对症下药”,推动企业完善环境经营体系,为企业自救及长效良性发展奠定基础。同时,运用破产和解制度充分平衡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既实现债权清偿率大幅提升,又推动企业全面复产并绿色转型,实现了企业挽救和债权人保护的双赢效果,体现了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不可替代的制度优势。
五、案件办理所取得的法律效果
本案在清算程序中准确识别企业运营价值,以未缴出资为切入点,结合企业自救的意愿,通过破产程序的适时转换,将具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及时纳入和解救治的程序通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和解协议高票通过并迅速执行完毕,取得了普通债权从“零清偿率”跃升至清偿率达84%的良好效果。程序终结后,利用司法建议等措施,积极督促企业环保整改,从而使企业走向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六、案件办理所取得的社会评价
鉴于本案取得的良好效果和典型意义,本案被写入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某纺织印染企业超标排污多次被罚、资金链断裂、陷入半歇业,法院会同环保部门促共环保整改、更新环保设备、全面复工复产,去年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长 85.7%,几近压垮企业的债务基本清偿。司法助力企业走出困境,有政策、有空间,携起手,更有作为!”同时本案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民法院报以《让“躺平”污染企业绿色转型换发生机》和《向春而生,向绿而行》为题,两次对本案进行专题报道,人民网就本案拍摄专题报道《合规整改,让涉诉企业重焕生机》,成为写进最高院工作报告的案例,并在人民网、最高人民法院官微、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浙江天平等15家主流媒体集中刊播,点赞审理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出政策、勇作为、助民生,以司法力量助企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