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某粮油专业合作社破产预重整转重整案,泽大湖州分所担任管理人,全省首例农民专业合作社预重整转重整案,通过破产重整护航涉农企业健康发展,受到多家主流媒体关注并专题报道
一、概述
【关键词】全省首例;农民专业合作社;预重整转重整;解决三农问题
【管理人】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
【所获荣誉】2024年度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案件基本情况】
湖州某粮油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A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从事农作物种植、加工、销售并为社员组织采购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技术交流、信息咨询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A合作社曾为当地和周边县区大量农户提供粮食销售渠道,并通过农产品加工销售带动周边农户增收,曾获得“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绿色食品认定主体”、“全国消费者放心满意企业”等多项荣誉,但近年来因盲目扩张加之疫情影响,致使主营业务受挫,资金链断裂,继而停产停业,陷入债务危机,并对周边农户粮食销售产生极大负面影响。经债权人申请,法院于2023年5月17日受理A合作社破产预重整,后于2024年5月15日裁定转入重整程序。2024年8月6日,法院裁定批准A合作社重整计划。
二、管理人履职情况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围绕研判和识别合作社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开展主要工作。经调查发现,该合作社拥有先进高效的机器设备和生产链,农产品绿色安全,深受客户喜爱,全盛时社员农作物订单达15000余亩,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但同时,该合作社的主要财产仅为机器设备,但大部分机器设备已抵押且设有长期租赁,变现难度较大,导致大量执行案件长期未结。另外,A合作社经行政许可占用设施农用地自建设施用房,如破产清算,其占用的土地将按规定复耕,设施用房将予以拆除,该部分财产价值归零。经研判,管理人认为A合作社如因资不抵债进行破产清算,将极不利于保障债权人和周边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合作社具有较为完整的生产要素,尚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性。
据此,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以挽救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维护债权人利益为核心,各方主体协同发力,通过五个方面成功推动A合作社经预重整转入重整,实现企业挽救再生。
(一)充分发挥破产预重整的功能优势。为提高合作社重整成功率,预重整阶段对合作社进行了全面的财务审计,评估其资产和负债情况,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性质,分析行业趋势和市场环境,综合研判A合作社挽救的可行方案,适时发布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并组织债务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进行庭外重组谈判,成功促成合作社与意向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奠定了破产重整成功的基础。
(二)保留合作社本质属性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在预重整程序中,管理人向投资人普及国家政策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属性价值,获得投资人的理解与支持,在重整计划草案协商制作过程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宗旨,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目标,围绕打造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制定经营方案,确保重整成功后最大限度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优势。
(三)创新竞价模式保障债权人利益。为提升债权清偿率,采用“报价承诺+网络竞价”模式确定重整投资人。选定原承租人作为“托底投资人”,由托底投资人锁定重整投资最低报价,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网络竞价承诺。同时考虑到租赁合同因破产解除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赔偿债权必将进一步降低债权清偿率,经债权人会议决议赋予承租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重整投资人资格”优先购买权,最终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通过上述合理的竞价模式设计,一方面提升了重整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实现了合作社经行政许可占用的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房等各项生产要素得以保留及价值最大化,普通债权清偿率从1.2%提升至10%以上。
(四)重新建账全面化解历史欠税风险。为确保A合作社重整后摆脱历史包袱轻装上阵,针对合作社无法提供完整的财务账册及财务凭证等问题,管理人全面调查梳理合作社历史财务问题,依法补全财务资料,重新建立财务账簿。在此基础上,对合作社以前经营中未依法申报纳税的应税收入进行补充申报,更正大量错误申报资料,为税务部门依法申报破产债权提供了依据,促使合作社历史欠税风险在重整程序中得以全面化解,同时正确适用有关税收政策依法减轻税负,为重整后合作社的经营发展提供保障。
(五)协调法院通过司法建议推动合作社整改提升。为规范重整后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重整后合作社健康发展,管理人对A合作社之前生产经营中违反相关规范要求、日常管理缺乏内控机制、财务管理混乱、设施用地批准超期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提交法院,由法院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向合作社发送司法建议,建议重整后的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在重整后落实整改措施,力促企业转型升级,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本案的特色亮点
本案是浙江省首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预重整转重整案件。根据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管理人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属性,以挽救当地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保障债权人利益为目标,通过预重整转重整的程序转换,有效提升了合作社的重整成功率,以保留合作社本质属性为核心制作重整计划,确保重整后合作社充分发挥其品牌优势,并在此基础上协调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督促重整后合作社全面整改提升,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同时创新竞价模式,提升普通债权清偿率,实现了助力当地优质的农A作社重生和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双赢效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及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积极探索,A合作社的重整成功充分体现了破产程序在破解三农难题中的积极作用,也为通过法律程序挽救农民专业合作社、护航涉农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鉴于取得的良好效果和典型意义,本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民法院报、浙江法治报、中国破产法论坛等多家媒体分别以《在南浔,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合作社重新开张,农户们的“依靠”回来了》等为题,对本案进行了深入报道。A合作社通过破产重整获得重生,并重新与周边农户建立合作,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一致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