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1.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案情:2017年,小区消防工程招标,施工方中标并签订合同。2018年工程竣工后,时任业委会在《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上盖章。2021年,施工方依据该咨询报告书,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委会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3.核心争议:本案历时八年(2017年招标至2025年二审判决),涉及三届业委会更迭,施工方提交了前任业委会盖章的造价咨询报告。审理过程中,在工程结算问题上,双方持有截然不同的立场,存在根本性分歧。
4.办案结果:本所律师代理业委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施工方全部诉讼请求,业委会无需支付剩余工程款。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二、办案难点
1.时间久远,资料缺失:本案历经四届业委会,档案资料中未能发现完整记录,关键环节无资料佐证。
2.盖章存疑,虚报待破:施工方提交的报告存在“虚报工程量”“重复计价”等问题,但前任业委会已在报告上盖章。
三、关键行动
1.现场走访,查证溯源:代理律师深入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并广泛联系开发商、房产档案馆、社区、街道、房管局、建委等多个部门,通过翻阅大量档案资料,最终厘清了报告中的真实情况。
2.行政投诉,攻坚破局:代理律师协助业委会向造价审核机构的主管单位投诉违规行为,促使主管单位迅速启动整改程序,有效推翻施工方的核心证据——造价咨询报告。
四、裁判价值
1.举证责任的严格适用:法院严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施工方证明其主张的工程价款的合法性、真实性。
2.行政投诉与司法程序的联动:通过向主管单位投诉造价审核违规问题,成功推翻报告,体现了行政监管与司法救济的协同效应,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虚假报告乱象。
五、行业建议
1.对施工方的警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增强证据保存意识,全面完善工程资料管理,特别是签证单、验收单、材料进场记录等关键信息的留存,同时规范结算流程,确保无误。
2.对业委会的建议:定期审查工程进度、质量及费用支出,强化过程监督,避免“秋后算账”;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合同审查、过程监督及结算审核,降低法律风险;做好换届时工程资料、债权债务的书面交接,完善交接机制。
六、结语
本案历时八年,历经三届业委会更迭,最终以施工方败诉告终,凸显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证据链完整性与举证责任分配的核心地位。司法裁判不仅为同类案件提供了裁判规则,也为行业规范发展敲响了警钟——唯有严格履约、规范管理,方能避免争议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