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案件伊始,局面十分不利。原告方声称其原法定代表人因犯罪被刑事羁押后,公司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负责,印章也由董事会保管。但在此期间,有人恶意谎称公章、财务章遗失并登报作废,导致正常使用的公章被注销。后来又发现,在多起诉讼案件中,有人持盖有原告公章的撤诉申请书申请撤诉,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同时,还指出我方当事人(原法定代表人的配偶)曾使用私刻印章,以原告名义提交债权转让资料,且转让金额低于市场价格,损害了原告利益。
原告方主张我方当事人与其他几名被告存在私刻公司印章、非法使用印章的行为,这一行为导致原告在多起诉讼中遭受损失,原告要求我方当事人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办案经过
面对复杂局面,我们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仔细梳理证据链条。通过调查发现,原告方所指控的关键事实存在诸多疑点。例如,虽然声称印章被私刻,但我方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时,是基于原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我方当事人的撤诉行为也是依据原法定代表人的声明,原法定代表人明确表示从未同意公司提起相关诉讼,且未收到诉讼活动的股东会通知、决议等,撤诉行为是在遵循原法定代表人的指示。
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大方承认刻章事宜及撤诉事宜是我方办理的,但均有明确授权,不存在违法使用印章的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主体是现有管理层,管理层应认真反思其行为,管理层才是违法侵吞公司资产的责任主体。对于原告提出的停止使用印章、提交印章使用记录表以及赔偿损失等诉求,我们逐一进行反驳,强调这些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部分属于公司内部管理事务,不应由法院裁决。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观点。判决我方当事人仅需停止对特定公章的使用,驳回了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成功为我的当事人免除了潜在的赔偿责任和法律风险。
三、胜诉意义
表面上,这是一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案件,实质上,这是一场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战。法定代表人被刑事羁押,是公司内部争斗的一个结果,我方当事人处于不利局面。其他管理层取得公司控制权后,用公司名义对法定代表人的亲属、得力干将大肆发起诉讼,这些诉讼均违背法定代表人的意志。因此必须绝地反击,才另刻公章撤回这些诉讼。
但所有的策略实施,只有有合规的前提下,才能避免风险,另刻公章及每个案件的撤诉,均是在取得了法定代表人(被羁押)清晰、完整的授权后,再实施的。程序的合规,使得法定代表人配偶及办事人员得以免责。
提醒:在公司控制权的争斗中,即使处于劣势,在采取相关措施时,一定要合法合规并留下铁证,将免责焊死在案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