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个人主页
徐匡文
杭州- 经济犯罪
- 取保候审
- 死刑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合规
- 贪污受贿辩护
- 职务类犯罪辩护
律师职级:律师
教育背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执业年限:10年
执业证号:-
联系方式:13675817033
邮箱:-

律师简介
徐匡文,中共党员,合伙人律师,曾在江西省某县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基层党务工作、 群众工作和司法实务经验。2015 年转岗从事律师职业。从事司法工作以来,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几百起,其中不乏涉企业类争议解决及危机处理法律事务。始终秉持“多一点责任心,多创造一份价值”的执业理念。执业期间,始终笔耕不缀,坚持实践与理论结合的办案思维和习惯,勤于思考和总结,不少撰文获得嘉奖。曾任职靖霖刑事律师机构南京所副主任,系靖霖律师机构合伙人。2023年7月转至泽大律师事务所,现为泽大律所合伙人,刑事一部副主任。
社会职务
- 司法部死刑案法律援助中心死刑件律师库成员
- 杭州市律协第十届刑民交叉委 委员
执业经历
- 毕业后在江西省某人民法院工作。法院工作期间,协助处理民商审判案件,爱岗敬业,是业务办案能手。2015年转岗从事律师职业,致力于刑事法律服务(辩护、控告及合规),同时关注民商争议解决和企业危及处理。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曾任职靖霖刑事律师机构南京所副主任,靖霖所权益合伙人。系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刑民交叉委员会委员(第九、十届)。同时入选司法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库成员。执业以来,处理各类刑事案件上百起,其中不乏大案要案和效果显著的案例,客户满意度较高。2023年7月,转至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执业。
重点荣誉

优秀案例
查看更多 >
姚、丁、鲍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李、高、王、王、王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范、颜、余等人涉嫌保险诈骗罪、诈骗罪一案

陈某某开设赌场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凌、陈、李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电话地址
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400-888-7999律所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市民街69号民林金融中心A座15/16/17/18/19层泽大律师事务所
400-888-7999
杭州市钱江新城市民街69号民林金融中心A座15/16/17/18/19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