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当事人是一位无助的小姐姐张某,因与人合伙投资开店亏损,导致生活拮据。张某欲与退出合伙事业及时止损,却被其合伙人陈某告知需追加投资款,才同意其退出,无奈之下张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我,我询问案情后得知这是一笔没头没尾的糊涂账,主要的难点在于:1、没有书面的合伙合同,双方对于出资比例各执一词,对于合伙的事业甚至未进行独立的注册;2、合伙账目混乱,双方前后对账四次,每次金额都不同;3、案涉合伙事业体与合伙人陈某实控一家企业存在人员、办公地点、甚至财务都混同的情况;4、合伙的主体混乱,陈某以其实控的企业和另一案外人的名义参与投资,期间又将其份额转让给第三人;5、陈某主掌合伙事业体,双方协商解决矛盾的可能性很低。
二、办案过程:在与当事人分析案情过后,我开始了我的行动:第一步,我试探性的找到陈某,提出协商清算退出合伙一事,陈某表示他也聘请了律师,双方可以抽时间进一步谈判;第二步,结果可想而知双方的谈判进行的并不愉快;第三步,我便提出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是由于陈某在合伙事业中占主导地位,如果张某作为原告将面临无法举证的情况,于是我便提出由陈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陈某欣然应允;第四步,在张某收到陈某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之后,第一时间委托了我作为其代理人参与诉讼,陈某在诉状中请求张某继续承担合伙经营投资款16万余元,并将合伙体的收入和支出一一列举,起诉材料多达300余页;第五步,在看完材料以后我告知被告张某,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让法院驳回其诉请,而是要解决问题,拿回她自己应该拿的那部分资金,完成对这个合伙体的清算;第六步,在明确诉讼目的以后,我将原告提供的材料分门别类,将收入和支出进一步细化,方便被告进行确认,对于有疑问的支出进行重点标记,化繁为简;第七步,明确法律依据,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明确自己的答辩方向:在明确合伙期限和出资比例的前提下,对案涉合伙体进行清算;第八步,积极与法官沟通,对于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款项进行剔除,将原告起诉状中的合伙支出成本从161万余元削减至144万余元,合伙的盈利23万余元,提高到37万余元;第九步,在第二次开庭的时候明确提出有剩余的合伙财产可以分割,并经双方一致确认其价值,当庭确认剩余财产归陈某所有,并由陈某按照出资比例折价补偿给张某。
三、办案思路:1、我的当事人在合伙中处于劣势地位,手上又无任何材料,如果贸然起诉将置自己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在起诉时即利用陈某强势的性格,激起其起诉欲往,由我的当事人 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最大限度得降低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2、在诉讼过程中,利用原告的举证材料,分门别类,化繁为简,重点围绕有争议部分进行事实和法律上的答辩。
3、抓住每一处细节,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四、办案结果: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陈某和张某的出资比例为51%:49%,并由陈某支付张某财产分割款69098.4元。陈某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诉讼过程中也得到了承办法官的肯定。
五、办案心得:不仅要了解自己当事人的性格,有必要时也需要了解对方当事人。一招请君入瓮,翻转原被告的身份,使得自己的当事人一下子处于优势地位,顺利解决了本次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