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90岁高龄的裘老先生因1976年父亲遗留的老宅拆迁及产权登记问题,与弟妹陷入长达55年的继承确权纠纷。裘老曾两次自行起诉失败,后在陆江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成功推翻错误产权登记,确认房产归属,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案涉及1990年杭州首批拆迁、继承制度变迁、证据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陆江律师通过还原拆迁背景、论证放弃继承效力等策略,最终实现法理情统一,为耄耋老人圆了安居梦。
【案例时间线】
1976年:裘老父亲去世,遗产(五圣堂老宅)未明确分割。
1990年:老宅拆迁,弟妹签署放弃继承声明,裘老一家作为安置人口购置新房。
1991年:因工作人员误导,裘老错误将弟妹登记为产权共有人,导致后续产权纠纷。
2010年后:裘老两次自行起诉均败诉,产权问题成为历史遗留难题。
2023年:陆江律师代理第三次诉讼,成功确权并办理产证。
【办案过程】
证据收集:多次访谈高龄裘老,梳理时间线;赴杭州档案馆、规划局调取材料(部分因机构改制遗失)。
法律冲突解决:协调1979年继承法(以交付为准)与现行物权登记制度的矛盾,论证放弃继承声明的不可反悔性。
诉讼策略:
锁定拆迁安置人口为裘老一家,强调其出资购房的历史价值。
结合长子赡养义务、弟妹职业背景,论证放弃继承声明的合理性。
指出1991年产权登记系程序性文件,无赠与意思表示,且房屋已灭失,登记无效。
情感与法理结合:强调九旬老人对家族责任的精神诉求,直指工作人员误导为纠纷根源。
【核心争议】
放弃继承的效力:弟妹反悔放弃继承声明,主张共有产权。
产权登记性质:1991年错误登记是否为物权变动依据,抑或仅为程序文件。
历史与现行法律冲突:1979年继承事实与现行登记制度的衔接问题。
拆迁权益归属:拆迁安置人口与遗产继承人的权利优先性
【办案结果】
胜诉:法院确认案涉房产归裘老单独所有,撤销错误共有登记,裘老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社会意义:解决跨越半个世纪的历史遗留问题,彰显法治在家族纠纷中的人性温度,获当事人亲笔感谢信。
律师心得:律师需兼具法律代理、情感支撑与历史梳理多重角色,在复杂家事纠纷中实现物质权益与精神慰藉的双重保障。
案件胜诉后,裘老亲笔书写感谢信,赞誉律师“以专业护公正,以温情慰余生”。此案也成为解决历史遗留产权纠纷的典范,展现了法律在复杂家事纠纷中兼顾规则与人文的独特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