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长期处理侵权案件的律师,我时常面对人生的无常与变故,也更坚信:法律不应只是冰冷的条款,更应是有温度的力量。它不只是纸上的规则,更是有人在坠落时能够接住他们的网,是黑暗里依然可以点燃的一盏灯。
作为一名律师,我见证过太多家庭在变故面前的茫然与无力。他们需要的,不只是法律条文的解释,更是一份有人倾听的安慰、一种有人同行的支撑、一个有人相信的希望。
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具体的人、一段具体的生活、一个渴望被看见的诉求。
正如这个案件中,那位失去丈夫的妻子、那两个失去父亲的孩子—法律于他们而言,不是逻辑的辩驳,而是活下去的依靠,是重新站起来的勇气。
而我愿意做的,就是让法律回归它本该有的样子:有尺度,也有温度;有理性,也不失善意。
顶梁柱突然倒塌,她从绝望中找希望
今年六月,一位二胎孕妈找到我。电话里她的声音疲惫而哽咽,描述着最近的人生遭遇。事不简单,她的诉求绝非易事,非常考验律师的专业度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握。我紧急和她约了当面沟通。
见她第一眼,我能够明显感知到她的无助与绝望,眼神看不到太多的光。
她告诉我自己是位家庭主妇,丈夫才30出头,是一家小微企业的老板。国内市场一直不景气,行业内卷得不行。企业规模又比较小,老板身兼数职,主要负责公司销售。
这几年“企业出海”炒得火热,丈夫也想去外面看看,找找新机会,为这个家庭多做一点贡献。
五月初,他独自远赴非洲考察业务。可让一家人始料未及的是,丈夫在回国半个月后突发高热,经确诊为恶性疟疾,最终抢救无效离世。
顶梁柱骤然倒塌,留下年迈的父母、悲痛的她、年幼的女儿和还未出生的二宝,整个家庭瞬间陷入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困境。她不知道未来该如何打算,一家老小的生活重担靠什么支撑?
家属带着最后一丝希望找到我。
她告诉我,在找到我之前已自行前往当地社保局咨询工伤认定的可能性,得到的回复是:“很难认定”。

所以他们很担心维权过程花了律师费,最终的结果仍不如所愿。但每每回到家,看着一家老小,时常焦虑往后孤儿寡母的日子该怎么过?人已经不在了,难道就这样轻易放弃了?逝去的亲人会怎么想?是不是应该再努力一些,即便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孩子、老人再努力,万一成了呢?
基于这份不甘心,她接连找了好几家律所的律师。有的直接开出前期一分钱也不用掏,等后期有结果再说。但他们最终依然选择了坚持先收费的我。
原因是我足够真诚、足够专业、足够认真,也是唯一一个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就做完案例拆解、案例检索和法律法规检索,毫无保留地展示给家属看的律师,让他们提前了解到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的程序、本案的争议焦点和家属、律师应当全力以赴努力攻克的困难、风险有哪些。
从那一刻,他们发自内心地重拾希望!
办案难点:因公受伤的因果关系认定、劳动关系认定
尽管案件涉及是否属于因公受伤的因果关系认定、劳动关系认定(老板是否可视为员工)以及工伤要件的交叉判断过程艰难,但经过我大量的实务经验和案例检索,我认为还是有一定的空间可以争取到好的结果的。
在工伤认定领域,“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三要素原则常被视为不可逾越的铁律。
就本案而言,因公受伤和劳动关系认定这两点更难:
感染发生在境外,人在非洲时并未有任何异常,回国半月后才被发现感染恶性疟疾,不治身亡。而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因果关系难以直接证明,没有目击伤害、没有事故现场、甚至没有在境外的诊疗记录,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 “工伤情境”。
本案中的死亡的人员身份特殊,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公司领取过工资,劳动关系认定存在障碍,单位对于该次工伤认定的配合度也会成为关键因素之一(对于单位来说,认定工伤就意味着单位也会因此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破局之路:证据、专业、沟通,缺一不可
并不是所有伤害都能即时有症状容易被发现,有些伤害,是有潜伏期、滞后性、不易被看见的——正如我在许多侵权案件中所坚持的:真相,往往藏在细节里。

经过我认真研判之后认为:本案工伤认定的核心始终在于 “因工外出” 和 “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这两个要件的成立。接下来我迅速开展工作,寻找破局关键点。
系统梳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
我迅速开展工作帮助家属从不知道如何梳理证据,到给出明确具体的证据清单,教会他们如何串联起重要证据链,让工伤认定可能性倍增。
1.整理行程与工作痕迹:通过微信聊天、邮件、机票、出入境记录等,证明非洲之行纯属公务;
2.调取医疗与病原证据:调取完整病历,明确死因为恶性疟疾,并获取同行人员同样感染疟疾等关键信息;
3.争取证人证言:申请社保局调查取证,向关键证人核实情况,特别是同行人员活动轨迹重合信息,证实其同样感染疟疾,强化“因工感染”的真实性;
4.检索类案支持:检索并提交了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法院在类似案件中的认定结果,极大增强了说服力。
紧扣法律要件,精准论证“因工受伤”
尽管感染发生在境外,但我牢牢把握 “因工外出期间” 和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两大核心要件进行论证。
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不能仅简单粗暴以在工作中立马察觉到的损害后果来反推论,还应包括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被察觉到,或者本身存在滞后外显的损害后果。
本案即是如此。虽然逝者在回国后15日才被发现感染重度疟疾,最终不治身亡,看似死亡的损害结果与非洲考察之行毫无因果关系,但实际上只是因为这个病症本身存在滞后才导致了这个结果。

接着我就疫区与潜伏期等相关事实进行论证,发现了以下几点有利事实:
1.本案同行非洲的另一位好友也感染同样的疟疾;
2.驻外使领馆曾发布警示,逝者去到的非洲该片区属于蚊虫叮咬感染疟疾的疫区,同时成都并不属于疟疾疫区,排除回国后感染的可能性;
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早就发布了《疟疾的诊断》行业标准。我认真翻阅该标准,发现其中明确记载疟疾发病存在较长潜伏期,超过15天属正常情况。
这一系列有力证据都为了一个目的:证明其死亡与工作高度相关。
多方沟通,排除程序障碍
案件推进过程中,沟通环节尤为关键。一方面,需争取逝者同行人员的配合,获取关键证言;另一方面,也需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配合社保局调查,程序上障碍不少。
我主动代表家属与同行人员和社保局沟通。
起初,同行人员因不想惹麻烦不愿多谈。但最终顾虑被我打消,取得了有力证言,明确证实了考察期间工作环境艰苦、蚊虫肆虐,同行人员也感染疟疾且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治疗等事实。
多次与经办人员沟通类案的参考价值和法律逻辑,逐步化解认定过程中的争议与阻力。通过全面检索,汇总了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新疆等多地类似情境下认定工伤的判例,并将这些案例精心整理成附录材料,随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社保局。
不止是赔偿,更是希望的曙光
在材料齐全、论证严密的基础上,我们向社保局递交了申请,并主动申请对关键证人进行调查取证。
经过60天工伤认定的艰难等待,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当地人社局最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一场几乎“不可能”的维权,终于落地。
一笔超100万的工伤赔偿,不仅切实保障了这个家庭后续的生活、教育、养老需求,更让逝者得以安息。但比钱更重要的,是法律给了他们一个交代,给了生者继续前行的勇气。
一些也许不被认可,但仍想坚持的初心
我之所以长期聚焦侵权案件、尤其愿意代表“被告”,是因为我深知:在很多纠纷中,被告一方往往也有苦难言,缺乏表达渠道,甚至被道德审判提前定性,所以我希望可以为那些“有理讲不清“的人发声。
正如这个案子,如果没有扎实的证据、清晰的逻辑、坚定的沟通,真相很容易被“表面事实”所掩盖。
我相信:每一个合理的抗辩都值得被听见,每一份无助的处境都值得被善待。
如果你正陷入侵权纠纷、被对方指控却有理难说,或者因工伤认定、意外事件陷入迷茫,我希望你知道:
你不必独自硬抗。法律可以成为你的依靠,我愿做你律师,和你一起前行。
如果您或身边的朋友也正面临困境,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点燃你的信心,请记得:您并非独自面对。我们可以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分析和维权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