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接触,重压之下不敢有半分松懈

2025年6月,王某的亲属焦急地找到我。彼时王某因冒充律师骗取熟人钱财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
案情基本情况是:被害人黄某是王某女友的同事。黄某因被前男友强奸,委托王某处理强奸控告、找律师等事宜。王某在知晓全部内情后心生贪念,伪造身份冒充律师,以律师费、差旅费、罚金等名义多次骗取黄某钱款,共计147553元。
接手案件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立刻绷紧了一根弦:诈骗数额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已到了“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起点。一旦批捕,至少三年有期徒刑起步。当事人的人生、整个家庭的命运都会彻底改写。
作为承办律师,我必须穷尽所有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轻处理,半点敷衍疏漏都不能有。
初次和王某父母沟通,我就感受到这个家庭濒临破碎的亲子关系。
王某平时叛逆,不受父母管束,前些年因网赌已欠下巨额债务,父母前后掏空家底已为他偿还了三四百万。长年累月的付出早已耗尽夫妻俩所有耐心,二人态度十分强硬,明确表示不愿再出钱退赃,甚至希望司法机关从重处罚,让他在看守所、监狱里好好反省。
于是乎:一边是身陷看守所、终日惶恐、满心懊悔、迫切希望弥补过错的当事人;一边是满心怨怼、不愿再付出分毫的父母。
我的内心也开始撕扯:一边是我守护的当事人,一边是通过好友托付来的家属……
刑拘第7天,公安已将案件报捕到检察院,而如今不予批捕的核心突破口就是全额退赃。
我内心清楚,这是本案第一道难关,如果无法说服家属退赃,后续所有从轻情节都会大打折扣。我没有急于劝说,而是多次会见了王某。一方面进一步核实全部案件事实,另一方面,我也希望判断他是否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会见室里,王某全程低头认错,稳定、完整地供述了全部诈骗经过。他反复和我说,自己身无分文,十分后悔,只求家人能帮忙退钱弥补被害人损失。看着他崩溃愧疚的模样,我心里愈发沉重,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全力调和家属情绪,抓住唯一的从轻机会。
返回律所后,我重新梳理案情,逐条测算涉案金额对应的基准刑期,做好完整的法律分析底稿,再次约见王某父母谈话。交谈中,王某母亲嘴上始终强硬,可当我细致描述看守所内严苛的生活、王某日夜煎熬的状态时,我敏锐地捕捉到她眼底一闪而过的心疼与犹豫。
我一边共情夫妻俩多年还债的委屈与心酸,站在他们的角度理解这份失望;一边讲解法律后果,14万余元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无退赃、无谅解情况下,极大概率判处三年以上实刑,彻底毁掉他往后求职、生活的全部可能。
整个沟通过程持续数小时,我耐着性子反复疏导。于我而言,人生不能重来,我不希望让家属做出后悔终生的决定。
几番沟通疏导后,夫妻俩终于松口,愿意倾尽家中剩余积蓄全额退赔被害人。
至此,本案的第一场人性博弈,在一次次耐心沟通、细致协调中迎来了转机。最终,亲情战胜了积怨,我们顺利凑齐全部退赔款,为案件争取后续从宽处理奠定了最关键的基础。
权衡取舍,穷尽所有从轻辩护空间

之后,我连夜撰写、反复打磨《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逐条援引量刑指导意见,确保文书逻辑严谨、法条适用准确。
然而,第二重人性矛盾接踵而至。被害人提出,想要出具刑事谅解书,需额外支付不少于9万元补偿。
14万本金已经掏空这个负债累累的家庭,再拿出9 万元额外补偿,对王某父母而言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那一刻我内心十分纠结:谅解书确实能大幅提升缓刑概率,但强迫本就负债的家庭承担远超合理范围的补偿,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司法均衡裁判的精神。
我反复权衡两种方案的利弊,全额退赔本身属于核心法定从轻情节,即便没有谅解,叠加坦白、认罪认罚、熟人作案危害性较小等情节,依然具备从轻、适用缓刑的法律空间。
因此,在综合研判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和司法实践后,我建议家属放弃高额谅解补偿,仅完成全额退赃。当然,这一决定并非草率作出。我将各种方案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相关判例及法律依据逐一向家属释明,充分尊重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真实意愿。
最终,检察院采纳我的辩护意见,对当事人王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在刑拘的第14天,当事人终于走出了看守所,我也松了一口气。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仍然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被害人委托的律师多次到检察院要求对我的当事人王某进行从重处罚。
我再次深耕案卷,梳理全部证据,撰写第二份《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完整罗列全部从宽量刑情节,客观陈述家庭经济困境、被害人高额谅解补偿的不合理诉求,多次和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细致阐述当事人悔罪补救的全部行为。
检察机关充分考量全案事实后,最终让王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给出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的量刑建议。
但我清楚,接下去的庭审才是真正的硬仗,我还不能有半点松懈!
万众瞩目,顶住压力严谨完成全流程辩护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这场人性博弈迎来最高潮!
因本案属于冒充律师骗取群众财物,严重损害法律服务公信力,当地人大将本案列为公开普法旁听案件。
开庭前我便提前梳理全部庭审预案,预判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可能提出的全部抗辩观点,提前准备法理依据、同类裁判案例、量刑条文,反复打磨辩护词,甚至提前推演庭审突发情况,只为在公开旁听的场合,不出一丝纰漏。
开庭当日,法庭座无虚席,人大代表、媒体记者悉数到场。被害人黄某及其代理律师到庭,当庭明确拒绝谅解,反对缓刑适用。被害人代理人抛出两大核心意见:一是主张王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与诈骗构成两罪,应当数罪并罚从重处罚;二是被告人欺骗熟人,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高,无被害人谅解,应当判处实刑。
满场旁听人员在场,舆论压力、被害人诉求叠加,庭审难度远超普通刑事案件,说实话,那一刻我内心压力巨大,但作为辩护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我的职责,再难也要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完成辩护。
法庭辩论环节,我沉着开展辩护,先针对 “数罪并罚” 的观点逐条驳斥:王某伪造公文、印章仅为实施诈骗的手段行为,二者属于刑法理论上典型的牵连犯,司法实践统一适用从一重罪处罚原则,本案诈骗数额巨大,以诈骗罪一罪即可完整评价全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两罪并罚无法律与实务依据,我当庭援引刑法理论、同类生效判决佐证观点,逻辑清晰、依据充分。
紧接着直面本案最大争议——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我兼顾法理与情理,客观陈述案件现实:被害人索要谅解的额外补偿高达9万元,已经超过涉案本金一半。我发自内心尊重被害人被骗后的委屈、愤怒,但同时提出,超出合理范围的高额谅解补偿,实则为“敲诈”,此举不应当被法律鼓励更不应当被社会舆论而支持!
整场庭审,我始终保持客观中立,既不回避被害人遭受的伤害,也完整呈现当事人家庭的困境。面对台下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的注视,我不敢有一句逻辑漏洞、一处法条错误,一字一句严谨输出辩护意见,尽全力让合议庭全面、客观地掌握全案所有从轻事实。
无谅解亦获缓刑,复盘全程,坚守律师初心

休庭后,合议庭综合全案证据、控辩双方意见、旁听反馈,最终完整采纳我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可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长久以来紧绷的情绪终于舒缓,心里既有尘埃落定的释然,也生出颇多办案感悟。这是我执业以来印象最为深刻的案件——全额退赃、无被害人谅解,最终成功适用缓刑。
从接案到判决,每一步都充斥着人性拉扯,而我始终抱着极致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跟进每一个环节,不敢放过任何一处能够从轻的细节。复盘全案,三场贯穿始终的人性博弈,也让我对刑事辩护这份职业有了更深的理解:
第一场是父母怨恨与血脉亲情的博弈,从家属拒不退赃到主动筹款补偿,我全程耐心释法、共情疏导,用细致的沟通撬开僵局;
第二场是被害人高额补偿诉求与当事人家庭经济极限的博弈,我反复检索判例、测算量刑,审慎做出放弃谅解、全额退赃的最优选择,每一步权衡都建立在扎实法律研究之上;
第三场是被害人情绪诉求、公众舆论与司法公正的博弈。公开庭审之下,我顶住舆论压力,严谨运用法理、情理完成辩护,守住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往很多人默认,被害人谅解是诈骗案件缓刑的 “硬性通行证”,但本案给出了不同的司法答案。
办理本案的全过程,我始终警醒自己:刑事辩护绝不是简单走流程,当事人的自由、一个家庭的未来都托付在我手中,一丝一毫的粗心、懈怠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从多次会见、反复打磨法律文书、检索同类判例、多次沟通检察院,到庭审前完整推演辩论思路、当庭严谨质证答辩,每一项工作我都反复核对、层层把关,只为尽到辩护人的全部职责。
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刑事辩护本质是直面复杂人性的工作。当事人、家属、被害人三方各有委屈、诉求与立场,律师既要精通法条、坚守法律底线,更要读懂人心、平衡各方矛盾。这场没有谅解却成功争取缓刑的办案经历,时刻提醒我作为一名刑辩律师的初心:办案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即便案件矛盾复杂、舆论压力巨大,也要抱着极致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深挖案件细节,在多方人性博弈之中,依托法律为当事人寻求公平公正的裁判结果,在冰冷法条之下,兼顾法理与人情,守住辩护人的职业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