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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泽大原创|钱亚芳、梁燕琳:为什么医损(美)律师一人难求?医损(美)律师的三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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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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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到死亡,医院是人这一生不可能不去的地方。然而医疗风险与医学如影相随,因此医疗损害纠纷发生的概率始终存在。在颜值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医美纠纷亦成为医疗损害的一个分支。按此推论,从事医疗损害(美)纠纷代理应是律师的执业蓝海,风光无限。但事实上医疗损害(美)纠纷代理完全是一种小众服务,因为律师从事医损(美)纠纷执业面临着三重门

一重门:专业壁垒森严,常态律师很难胜任

由于医损(美)损害纠纷的根本问题是判断“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需要律师具有法律功底的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熟悉医疗机构运行制度,法律和医学知识储备犹如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如此高的复合门槛,让很多律师望而却步。

例如常态律师无法跨越病历壁垒:如在某个案件中患方调取了病历,交给律师审核。律师如果连病历有哪些种类都不清楚,那么就无法判断医方是否出具了患方的全部病历资料。在病历中难免有专业术语和专业缩写,如ARDS(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PVP-I(聚维酮碘冲洗)。在此情况下,常态律师很难判断“病历是否完整”、“记录是否一致”、“诊疗是否规范”。

例如较难将医疗过错转化法律诉求:诊疗过错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上的过错能否成为法律上的诉求依据?例如患者手术后感染是属于术后并发症还是由于医院的消毒不规范。诸如此类,常态律师很难找到医学与法律的接口,导致对于案件的判断迷失方向。

二重门:诉讼标的畸小,服务性价比例不高

医疗(美)损害案件从根本上来说,属于人身损害的范畴,因此诉讼标的额一般不会很大,常见的十几万至几十万不等。医美案件的诉讼标的则更小,常见的是几万至十几万。相较于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的建工案件、金融案件而言,如果按诉讼标的定额收费,律师费用并不高。从医疗(美)损害案件代理人付出的时间、精力、专业储备而言,收入与服务确实难以成正比。一些医损(美)律师感叹,如果只从事医疗(美)损害案件代理,恐怕难以养家糊口,有时依据情怀支撑。这也是很多律师不愿意选择医疗(美)损害案件作为执业方向的重要原因。毕竟“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三重门:以鉴代审普遍,诉讼周期山高路远

由于医疗损害案件的特殊性,以鉴代审现象广泛存在,鉴定往往成为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必要环节。

从摇号选取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策略,再到协助医患双方陈述意见无不需要一定的专业性,一般的律师很难驾驭。例如患者术后大出血,律师如果只关注手术是否存在过错, 往往会忽视术后护理(血压监测)是否存在不当的事项申请。鉴定机构通常按鉴定申请事项进行鉴定,该模式无形中忽略了关键性过错节点。而且鉴定机构地区性特征明显,不深谙此道的律师,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时就会受挫。

医疗损害案件鉴定不同于一般的伤残和三期鉴定,周期非常漫长,从法院委托到鉴定意见出具,如果鉴定顺利往往是5-6个月起步。如果遇到鉴定机构不予受理或重新鉴定的情况,鉴定时间则遥遥无期,诉讼之路道阻且长。医疗损害纠纷案件诉讼周期在1.5年以上,2-3年是常态,3-5年亦有。在这周期中,律师还需持续追踪维护案件,投入与产出效率不成正比。

总之,由于医损(美)律师面临的三重门,大多律师主动选择回避医疗损害纠纷领域,这导致医疗(美)损害律师较为稀缺。对于医患双方而言,每一位站在您面前的医疗(美)损害律师都值得尊重,因为他们突破了三重门才出现在您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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