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风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分包方式获得苏州某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湖东未来项目消防通风工程,接受苏州某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后,参加了第一次庭审,根据案件事实在第一次庭审时申请追加江苏xx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某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经第二次庭审查明案情,法院支持我方不构成债务加入以及第三人有向某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总金额已经付清的事实,后法院驳回了某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的诉求。

某通风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分包方式获得苏州某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湖东未来项目消防通风工程,接受苏州某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后,参加了第一次庭审,根据案件事实在第一次庭审时申请追加江苏xx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某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经第二次庭审查明案情,法院支持我方不构成债务加入以及第三人有向某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总金额已经付清的事实,后法院驳回了某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