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杭州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委托,代理其与原告雷某某等行政管理纠纷案案。原告雷某某等申请职工王某的工亡一次性待遇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经核查,王某生前为杭州某某染整有限公司职工,而杭州某某染整有限公司为大江东产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应由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社保站发放待遇,但雷某某等仍对杭州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提起诉讼,庭审持续3个小时激烈抗辩,最终法院认定杭州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并非该待遇核准给付部门,属错列被告情形,法院对原告进行释明后,原告仍拒绝变更被告,最终,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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