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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案

发布时间:2025-09-09 16:53:23浏览:11次

义乌市东园纸箱厂于2005年3月2日将所属的厂房整体出租给义乌市和顺物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和顺物业,即二房东)进行使用,期限至2020年3月5日。后义乌市东园纸箱厂于2018年1月3日收回厂房,自行出租给了义乌市卓杰装饰材料厂(二楼)和浙江千艺品有限公司(三楼)。因和顺物业公司的前手四楼租户在承租期间在三楼和四楼的楼顶安装了排气烟囱管,义乌市东园纸箱厂要求和顺物业恢复原状、拆除排气烟囱管。和顺物业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叫来了王永杰进行拆除作业,因王永杰雇请的工人邓广厂使用磨光机切割通风管,因操作不慎导致引起了火灾,火灾导致三楼和四楼被烧损,二楼租户因消防救火被水淋。火灾事故经义乌市公安消防支队调查认定,起火点为三楼仓库内靠西北角的排气烟囱管道口货物堆放处,起火原因为邓广厂使用磨光机切割排气烟囱管道时引燃下方可燃物引起火灾。二楼和三楼租户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其中义乌市卓杰装饰材料厂作为二楼租户,因机器设备及存货被消防水淋造成损失,向义乌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义乌市东园纸箱厂(一房东)、义乌市和顺物业有限公司(二房东)、王永杰(拆除作业的承揽人)、浙江千艺品有限公司(三楼租户,起火点)。义乌市卓杰装饰材料厂机器设备和存货损坏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委托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评估。义乌市卓杰装饰材料厂诉请义乌市东园厂对义乌市卓杰装饰材料厂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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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小燕律师
    成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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