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满意?立即行动 ① 6个月内起诉(超期法院不受理);② 准备核心证据(房产证、评估报告等);③ 告征收部门 补偿太低/强拆/程序违法都可告
一、什么情况能告拆迁补偿协议?
能告
- 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周边房价1万,只补5千)
- 没给评估报告或评估机构造假
- 签字后被篡改协议内容
- 暴力威胁签字
难告
- 已签字领款且超过6个月
- 仅因“觉得补偿低”但无证据
- 协议明确约定补偿标准并自愿签字
二、打拆迁官司要准备哪些铁证?
1
身份和权属证明
- 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 户口本(证明安置人口)
- 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
2
征收过程证据
- 拆迁补偿协议原件
- 房屋评估报告
- 征收决定公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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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价值证明
- 周边房价证明(中介挂牌价)
- 装修费用票据
- 停产停业损失凭证
4
违法证据
- 强拆现场视频/照片
- 威胁录音
- 未公示补偿方案证明
三、具体怎么告?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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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6个月内起诉
- 被告找谁?:县/区政府或征收办公室
- 去哪告?:拆迁地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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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写行政起诉状
- 重点写补偿标准违法点(例如:未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19条按市场价补偿)
- 诉讼请求要具体:“判令补偿款增至XX元”或“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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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庭审查3个关键
- 程序是否合法?(有无公示、听证)
- 评估是否合规?(评估机构选定、方法)
- 补偿是否公平?(对比周边市场价)
❗ 拆迁诉讼需要知道
- 别签空白协议!签了再告难度翻倍
- 强拆时立刻报警并录像,这是关键证据
- 诉讼期间可申请暂停拆迁(提交《停止执行申请书》)
-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10日内要书面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起诉期限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19条: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被告变更、解除行政协议违法,法院可判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