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谅解书后反悔想拿回赔偿金?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撤销条件! 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赔偿金明显偏离实际损失,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撤销谅解书并索回款项;但若无正当理由单纯反悔,不仅难要回钱,还可能面临民事违约索赔甚至影响刑事量刑结果。
一、什么情况下反悔能要回赔偿金?
法定撤销情形
- 遭遇欺诈或胁迫
- 如加害方隐瞒关键事实或威胁迫使签署谅解书
- 需提供录音、证人证言等有效证据证明胁迫行为
- 存在重大误解
- 对伤情程度、赔偿范围等产生根本性错误认知
- 误解需达到影响谅解书核心条款的程度
显失公平情形
- 赔偿远低于实际损失
- 如医疗费误判导致赔偿不足实际支出50%
- 需提供医疗票据、收入证明等损失凭证
- 乘人之危签订协议
- 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钱治病等困境压低赔偿
- 需证明签约时处于危困状态且无协商余地
二、哪些情况反悔也要不回钱?
1
单纯主观反悔
- “觉得赔少了”“心里不平衡”等情绪化原因
- 法院认定属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支持撤销
2
已获刑事从宽处罚
- 加害人因谅解书获得减刑、缓刑等实际利益
- 反悔将破坏司法秩序稳定性,退款请求被驳回
3
超过法定撤销时限
- 反悔需在知道撤销事由后1年内提出
- 超期未行使撤销权则丧失胜诉权
三、反悔操作不当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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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违约责任
- 加害方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赔偿义务或支付违约金
- 法院可强制执行存款、工资或查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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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量刑影响
- 检察机关可能撤销原从宽处罚建议
- 法院重审时可能调高原定刑期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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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经济负担
- 需承担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新增成本
- 若反悔败诉可能被要求赔偿对方维权损失
四、真想反悔该怎么办?
1
收集证据
- 胁迫证据:威胁录音、恐吓短信、伤情鉴定
- 欺诈证据:虚假承诺的书面材料、证人证言
- 损失凭证:医疗票据、收入证明等实际支出证明
2
向法院申请撤销
- 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
- 主张撤销理由并请求返还赔偿金
- 注意1年撤销时效(自知道撤销事由日起算)
3
同步通知司法机关
- 若案件处于公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反悔声明
- 若已判决生效,可申诉但成功率较低
- 避免加害人因失效谅解书不当获利
提示
- 反悔成功率低:司法实践支持和解稳定性,无充分证据的撤销申请超80%被驳回
- 举证责任严格:主张受胁迫需提供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实质性证据,口头主张无效
- 刑事反悔不可逆:若加害人已因谅解获减刑,即便退还款项刑罚也不重新加重
能否要回钱 | 条件 | 建议 | |
---|---|---|---|
受欺诈/胁迫签订 | 可要回 | 1年内举证 | 立即收集录音、证人等证据起诉 |
赔偿不足实际损失30% | 可要回部分 | 提供损失凭证 | 申请司法鉴定确认损失差额 |
对方已获减刑 | 难要回 | 司法既判力优先 | 可主张民事赔偿但难推翻刑事结果 |
单纯心理不平衡 | 不能要回 | 无合法撤销事由 | 接受和解或另诉民事赔偿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