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矿(非法采矿)获利7万元,已构成“情节严重”,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期要看破坏环境多严重、是不是主犯、有没有前科、退赃退赔咋样、认罪态度好不好。实务中,获利7万这个金额,判刑通常在1年到2年半左右,情节特别轻的可能争取缓刑,情节重的可能顶格判3年。
一、为啥非法采矿赚了7万就算“情节严重”了?
金额门槛
- 法律明文规定了: 司法解释明确说了,非法采矿“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但注意,很多地方实际掌握的起点更低!
- 7万超过了实际门槛: 虽然法条写10万,但实务中(特别是两高出了新文件后),很多地方把5万甚至更少就认定为“情节严重”了。你获利7万,妥妥超过了这个实际执行的严重标准。
- “获利”是关键: 这里说的7万,指的是你实实在在赚到手的钱,或者矿产品卖出去的价值。
后果升级
- 刑期大不同: 达到“情节严重”,量刑的起点就是三年以下了。如果没达到严重,可能只判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
- 罚金跟着涨: 除了可能坐牢,罚金也少不了,罚金数额通常是你违法所得的一倍到五倍,赚7万可能罚几万甚至几十万。
- 环境破坏也算账: 即使你只赚了7万,但如果挖矿造成了山体滑坡、水源污染等严重后果,哪怕赚得少,也可能直接按“情节严重”甚至更重判!
二、初犯,非法采矿赚7万一般会蹲几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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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
- 从犯或作用小: 比如只是负责开车、放哨、干体力活,不是老板也不是组织者。
- 开采时间短/规模小: 刚挖没多久就被抓了,或者设备简陋产量低。
- 破坏环境不严重: 没造成明显的生态灾难(如大范围污染、山体崩塌)。
- 认罪认罚态度好: 被抓后老实交代,积极认错。
- 积极退赃退赔+修复环境: 把7万违法所得退了,还出钱出力去修复被破坏的矿山环境。
- 初犯偶犯: 以前没干过非法采矿。
- 可能判多久: 这种情况,判刑可能在1年到1年半左右,有机会争取缓刑(不用真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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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相对较重的情况
- 主犯或组织者: 是你牵头干的,或者负责联系买家、管理工人。
- 开采时间长/规模大: 持续干了好几个月甚至几年,用大型机械挖。
- 造成严重环境破坏: 导致水土流失、水源污染、农田毁坏、山体开裂等。
- 态度差或不认罪: 被抓后抵赖或者狡辩。
- 不退赃不修复: 赚的7万不想吐出来,也不管环境破坏。
- 有前科劣迹: 以前就干过非法采矿或者其他坏事。
- 可能判多久: 这种情况,判刑可能在2年到接近3年,想缓刑就非常难了。
三、想少判点或者不用坐牢(缓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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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是基础
- 痛快承认别抵赖: 主动、如实交代自己干了啥,别等证据甩脸上。
- 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检察院阶段,同意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并签字。这通常能直接减刑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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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赃+修复环境是关键!
- 违法所得必须全退: 赚的那7万块钱,一分不少地退缴给办案机关。
- 砸钱修复环境: 这是非法采矿案争取轻判的重中之重!主动承担环境修复费用,或者亲自参与修复(比如植树、固坡),能极大打动法官,显著增加判缓刑的机会。法官看你真心补救,才可能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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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能加分的情节
- 自首: 还没被抓前,主动去公安、自然资源局(国土局)投案。自首可以减刑。
- 立功: 举报同伙或者其他非法采矿点,查证属实,也能减刑。
- 初犯偶犯: 强调是第一次不懂法(或生活所迫)。
- 证明社会危害小: 争取缓刑时,需要社区证明你放出来不会乱搞,能遵纪守法。
四、老板(主犯)和打工的(从犯)判得一样重吗?
天差地别!在非法采矿案里,大多数具体干活的人(比如司机、操作工)或者小股东,都会被认定为从犯。 这对量刑是重大利好。
- 主犯(老板/组织者): 他们是出钱的、策划的、指挥的、拿大头的核心人物。获利7万,主犯的量刑通常在2年半到接近3年。
- 从犯(打工的/小角色): 你只是听指挥干活,赚点辛苦钱(比如月薪几千块)。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同样获利7万,作为从犯,你的刑期会比老板轻很多。前面说的1年到1年半左右,通常是指从犯。
- 关键点: 一定要让你的律师在法庭上讲清楚,你只是小角色,听命行事,作用小、分得少。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第三条: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二)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五)两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六)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注意:实践中,“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常参照当地实际情况,很多省份已下调,如5万以上即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对受雇佣为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参与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曾因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受过处罚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