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孩子偷东西,法律上不会判刑坐牢! 法律规定不满12周岁的小孩,偷东西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家长必须赔钱、道歉,警察会教育孩子并通知家长严加管教。如果偷的次数多或性质恶劣,孩子可能被送去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一、9岁小孩偷东西真不用坐牢吗?
年龄是硬杠杠
- 法律有明确规定: 我国《刑法》说了,不满12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不会被判刑坐牢。
- 9岁离门槛远着呢: 9岁远低于12岁这个最低年龄线,所以不用担心孩子会被抓去坐牢、留案底。
为啥不罚小孩?
- 心智不成熟: 9岁孩子对行为的性质、后果认识有限,法律认为他们还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 重在教育矫治: 对这么小的孩子,法律目的是教育、挽救,而不是惩罚。
二、那孩子偷东西就白偷了?谁负责?
1
家长必须赔钱!
- 孩子造成的损失,家长赔: 孩子偷了东西,给人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偷走的物品价值、弄坏的东西),必须由孩子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来赔偿。这是跑不掉的。
- 可能还要道歉: 家长通常需要带着孩子向失主赔礼道歉。
2
警察会怎么处理孩子?
- 严厉批评教育: 警察会把孩子和家长叫去派出所(或通知学校),对孩子进行严肃的批评、法治教育,让孩子明白偷东西是错的、违法的。
- 责令家长管教: 警察会责令家长带回家好好管教,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 记录在案: 虽然不处罚,但事情经过会记录下来(不会作为犯罪记录)。
三、偷的次数多或者偷得很严重会咋样?
1
可能送去专门学校
- 屡教不改很危险: 如果孩子多次偷东西,或者偷的数额比较大、性质比较恶劣(比如入室盗窃),即使才9岁,警察和司法机关也不会不管。
- 矫治教育: 公安机关可以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把孩子送到专门的专门学校(过去叫工读学校)接受矫治教育。这不是坐牢,是一种特殊的教育管理措施,目的是纠正不良行为。
- 家长要配合: 送专门学校需要家长同意(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强制要求),家长必须配合。
2
家长责任更大
- 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如果孩子问题严重,法院或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家长去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学习怎么正确管教孩子。
- 可能被训诫: 如果家长严重失职,导致孩子有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等可以对家长予以训诫(严肃批评警告)。
四、家长该怎么做?
孩子偷东西,家长千万别打骂了事!关键是要正确教育、承担责任。
- 立即道歉赔偿: 主动联系失主,归还物品或照价赔偿,诚恳道歉。这是必须的法律责任。
- 配合警方调查: 接到警方通知,带孩子去派出所,配合说明情况,接受教育。
- 严肃教育孩子: 平静但严肃地和孩子谈,讲清楚偷东西的错误性(不诚实、侵害他人)、后果(别人损失、自己丢脸、警察介入)和法律底线。避免简单粗暴打骂。
- 了解原因: 耐心询问孩子为什么偷东西?是想要某样东西?攀比?寻求刺激?还是其他心理问题?找到根源才能解决。
- 加强管教监督: 关注孩子日常行为、交友情况,设定明确的规则和界限。培养正确的金钱观和物权观。
- 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孩子多次出现偷窃行为,或者家长不知道如何管教,及时寻求学校心理老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公安机关可以对正在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三) 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未成年人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