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0年4月,沈某夫妇将辛苦积攒下的200万元借给吴某用于资金周转,吴某承诺给予一定利息,并会尽快归还,同时以其经营的园艺公司提供担保。然而多年过去,吴某仅支付了部分承诺的利息,余款经多次催讨无果。2016年,沈某夫妇将吴某及其园艺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吴某同意限期归还200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24%标准支付利息,双方调解结案。因吴某未自觉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沈某夫妇于2016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吴某归还借款及利息等共计400余万元。然而,法院经采取常规性查控措施后并未发现吴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17年3月,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6月,沈某夫妇委托倪泓律师代理后续执行事宜。案件接手后,倪泓律师经与委托人沟通案情、评估风险,继续推进常规执行措施,使被执行人处于高压常态,如要求法院处置已查封的车辆、冻结、扣划商业保险金,冻结养老金等。同时,主动出击收集证据,通过追究拒执罪再施压力。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被执行人吴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立案侦查三年后,法院最终却还是因其在刑案件审理期间私下与另案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了结债务而予以从轻处罚。虽然对其也判了实刑,但本案申请人却未能拿回分文。
然,吴某私下清偿另一位申请执行人欠款的行为,是否损害了本案申请执行人的知情权和平等受偿权?吴某向其女儿的银行卡转入大额款项,其女儿是否与吴某存在通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允许吴某私下清偿且对该行为未作实质审查是否存在违法情形?2025年5月,在几乎穷尽了所有执行途径后,倪泓律师坚持代老沈夫妇向检察院提交了一份长达3600余字的执行监督申请书,并附上历年来的执行、裁判文书材料,希望民事检察部门对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追究吴某女儿的拒执罪。
经过反复沟通交流,检察部门终于受理了案件,并约谈了吴某。检察监督的行为无疑对吴某的内心造成了极度震撼,不久之后吴某即主动联系老沈夫妇,希望可以协商还款了结。经倪泓律师与检察院、吴某三方多次联系,最终拟定了切实可行的执行和解方案,以吴某提供执行担保为前提,暂时解除对吴某采取的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吴某则分三期再归还老沈夫妇100万元。
案件效果:
申请执行人沈某、倪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嵊州市某园艺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泽大律师事务所倪泓律师担任申请人执行人代理人,在历时五年的代理过程中,通过对被执行人实施查封、扣押财产,拍卖车辆,冻结、扣划商业保险金,冻结养老金,追究拒执犯罪,以及申请执行监督等一系列措施,最终使申请执行人拿回了全部本金200万元及部分利息。其中,申请检察监督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正是这最后的放手一搏,迫使被执行人吴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和解、付款。至此,老两口这场历时十五年的艰辛追债之路,终于圆满落幕。代理律师执着不放弃并积极拓宽执行思路、穷尽执行措施的做法,取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