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王律师不放弃,这一年的羁押就当减肥训练营了。"
2026年9月28日,拿到二审判决书、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刻,赵某笑着说出这句话。笑着说的,眼里却泛着光
一、案情回顾
2022年8月起,宋某以刷单、虚构"众筹返利"、"美团闪电仓"等项目,先后对八名被害人实施诈骗。
2023年3月1日,宋某与赵某、陈某合谋成立工作室:宋某组建微信群、发布诈骗信息;陈某提供幕后技术运营;赵某出资4万元用于采购设备、支付房租和人员工资,三人约定获利按50%、25%、25%分红,至2023年8月案发。
经统计,八名被害人累计转出资金230万余元、收到转回133万余元,实际被骗97万余元。
二、办案经过与辩护结果
01 长跑起点:从侦查阶段接棒
2024年1月,赵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辩护律师自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开始陪同他跑这场"马拉松"。
虽然争取到取保,并不意味着安全。第一次细致阅卷后辩护律师就意识到:本案最大的风险,藏在"97万"这个数字里——那是全案的诈骗总额,而它正被不加区分地计算到每一名被告人头上。数额一旦坐实,量刑起点就是十年以上。
02 风向突转:一审判决前的羁押
这个阶段,被害人一方因损失未获足额弥补而情绪强烈,持续信访、逐级举报、要求从重惩处的声音,几乎覆盖了公检法机关的每个办案环节。一审法院未采纳辩护律师关于从犯仅应对其参与后诈骗金额承担责任的辩护意见。
2025年12月24日,一审判决下达之前,赵某被执行逮捕,此前取保一年多的他,被送进了看守所。
2026年2月13日,一审宣判:全案诈骗金额97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赵某虽被认定从犯、自首并部分退赔,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对诈骗金额97万承担连带退赔责任。
03 二审破局:通过上万页案卷里的"笨功夫",推动重新鉴定
本案证据的核心是钱:银行流水、微信账单、支付宝账单、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交织成一张巨大的资金网络。数字不会说话,但会留下痕迹。
辩护律师逐卷翻阅、逐笔核对上万页案卷,将八名被害人与相关收款账户之间的每一笔资金往来编号、列表、标注时间,绘制出完整的资金流向图。让"参与时间"这个抽象概念,变成一张张可视化的图表。
97万余元是全案数额。其中相当一部分,发生在主犯宋某单独作案期间(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28日)。而赵某直到2023年3月1日工作室成立,才与宋某形成合谋。把他人单独作案期间的诈骗数额,计入从犯名下——这是本案最核心、也是决定量刑档次的事实认定问题。
而原司法会计鉴定,以全案期间(自2022年9月起)计算八名被害人"转出-转回"的收支差额,得出97万余元,没有区分各被告人的参与时间。
辩护律师先后向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多轮书面法律意见,一次又一次沟通同一个逻辑:鉴定未区分参与时间,数额认定错误,应当重新核算。在多轮沟通之后,转机出现——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于2026年7月24日建议法院延期审理,由原鉴定机构对赵某参与期间的资金进行补充审计。
2026年8月13日,鉴定机构出具《补充说明》: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为核算期间,收支差额为263,329元。97万,修正为26万余元。
庭审前后,辩护律师多次与合议庭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把"时间边界"的逻辑讲透;同步推进认罪认罚、退赔与谅解工作——二审期间家属代为退赃20.76万元,至此赵某对应承担的数额全部退赔完毕,并取得全部八名被害人的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三、改判:每一项都在变好

判决还特别写明:二审期间多退的款项优先冲抵罚金,剩余部分依法退还。
从量刑到退赃,每一项都实实在在降了下来。
四、办案手记
从2025年12月24日被执行逮捕,到2026年9月28日二审宣判。宣判那天,缓刑落地,他当天走出了看守所。于是有了开头那句话——"感谢王律师的不放弃,这一年的羁押就当减肥训练营了。"
作为辩护人,那一刻的收获感难以言表。刑辩律师能做的,从来不是许诺结果,而是在事实与法律之间,把每一个"不该由当事人承担"的部分,一点一点剥离出去。当事人的一句感谢,就是这份职业最好的回音。
五、复盘
·共犯数额,责任个别化。 参与时间、参与范围,是共同犯罪辩护中最锋利的切口。
·降档是缓刑的前提。 从"十年以上档"降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档",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谅解等情节才有了叠加的空间。
·意见书面化,逻辑可视化。 一张资金流向图,胜过十页空泛的辩护词;正是多轮扎实沟通,才推动检方启动补充审计,让纠错落地。
·不放弃。 从一审羁押到二审改判,中间是一次又一次的沟通、修改、再沟通。案件的转机,往往就藏在"再来一次"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