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认定指南》来了!
大健康行业的“广告红线”彻底清晰,
谁踩谁出事!
国家三部门联合出手,
专治“科普变广告”、“分享实引流”的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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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于8月13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医疗广告,特别是利用健康科普、信息公示等“擦边球”形式进行的变相广告行为,监管进入了精细化、可操作化的新阶段。对于大健康行业的所有参与者——无论是医疗机构、医生、互联网平台,还是内容创作者和MCN机构——这都是一份必须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的“合规圣经”。本律师团队将从专业角度,剖析《指南》的核心要义与合规启示。
出台背景:
直击“变相广告”乱象,填补监管灰色地带
《指南》的出台,源于长期以来的监管痛点。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医疗”快递发展,公众对健康养生知识的需求激增,但与此同时,不少医疗机构和个人假借“科普”、“知识分享”之名,行“广告引流”之实的乱象层出不穷。尽管《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有原则性规定,但在面对隐蔽性强、形式多样的“互联网软文”、“种草文案”、“直播达人带货”等新兴模式时,认定标准模糊,导致监管存在“灰色地带”。
《指南》正是为解决这一难题而生。其核心目标是在“正常的医疗信息公示/健康科普”与“违法的医疗广告”之间,划出一条清晰、可操作的红线,既保障公众获取真实、有益健康信息的权利,又有效打击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欺骗患者的违法行为。
核心解读:两大“安全区”与两大“红线区”
《指南》的亮点在于通过“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方式,为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合规指引。
01
合规“安全区”:哪些行为不构成广告?
《指南》明确,以下行为即使包含医疗机构或医生信息,也不构成广告,为合法的信息公开和科普活动提供了“安全港”:
基础信息公示:医疗机构在自有平台(官网、APP、经认证的自媒体)或第三方平台(如挂号平台),以表格化形式发布名称、地址、接诊时间、医生简介、服务项目、流程、医保价格、投诉方式等患者就医必须了解的基础信息。
科研招募与患者分诊:为医疗科研目的发布招募受试者、患者的信息,或在互联网诊疗中解答患者咨询、进行就医引导。
纯粹健康科普:医务人员以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且不包含任何推介具体医疗机构或服务的行为。在此类科普中,可以介绍科普人员的姓名、职称、执业机构及科室,以确保信息的客观真实性。
02
违法“红线区”:哪些行为构成“变相广告”?
《指南》最值得关注的是,它详细列举了两种极易被滥用的“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具体情形,一旦触碰,即面临法律风险。
| 1.借“信息公示”之名,行“广告推介”之实: | 
| 对就医环境、医疗设备进行带有主观色彩的推介(如“顶尖设备”、“行业领先”、“国际领先”)。 | 
| 对诊疗技术、流程、效果进行主观性评价或保证性承诺(如“一针见效”、“立竿见影”、“治愈率高达99%”)。 | 
| 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 | 
| 其他以推介本机构为目的发布的信息。 | 
| 2.借“健康科普”之名,行“广告引流”之实(《指南》第八条): | 
| 宣称诊疗技术、设备、效果优势,直接或间接推介具体医疗机构及服务。 | 
| 明示或暗示在特定机构就医有更好保障、疗效或价格优惠。 | 
| 以病例或案例方式推介特定医疗机构或服务(这是重灾区!)。 | 
| 在科普页面内附加医疗机构/服务的跳转链接,或附加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购买链接。 | 
| 存在其他推介具体医疗机构或服务的情形。 | 
律师建议
律师分析:本次《指南》第八条的规定极具杀伤力。这意味着,医生在短视频中讲述一个成功案例,即使不提医院名字,但通过其工作服、医院背景、或引导观众“点击下方链接了解更多/预约”,都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广告。科普内容与商业引流的结合,必须彻底切断。
监管协同:打破信息壁垒,形成闭关管理
《指南》另一大亮点是建立了部门协同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在监管信息公开和科普时,发现变相广告线索,需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后,也需将违法情况通报卫健部门。这打破了以往“九龙治水”的局面,形成了“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的闭环,极大提升了监管效率和威慑力。
给大健康行业从业者的合规建议
医疗机构:立即审查官网、公众号、第三方平台页面。基础信息公示应保持客观、中立、表格化。禁止在任何公开信息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疗效承诺、与其他机构比较。内部医生进行科普,必须严格遵守《指南》第八条,杜绝案例分享与机构引流的结合。
医生/内容创作者:进行健康科普时,务必保持纯粹性。避免在科普内容中植入个人执业信息以外的任何机构推介。严禁使用真实病例进行宣传,即使匿名化处理风险依然极高。切勿在科普内容中设置任何跳转链接或购买入口。
互联网平台(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方责任重大。应依据《指南》更新社区规则和审核标准,利用技术手段(如AI)加强对“科普”类内容的筛查,重点识别案例分享、效果承诺、跳转链接等高风险行为。对违规账号和内容及时处置,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MCN机构/广告公司:为客户策划医疗健康类推广时,必须摒弃“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任何利用医生IP进行“科普带货”或“案例引流”的模式,在《指南》下均属违法。应转向更合规的品牌形象宣传或患者教育合作。
结语
《医疗广告认定指南》的出台,是对大健康行业广告生态的一次深刻重塑。它不再是模糊的“提醒”,而是清晰的“标尺”和“警戒线”。对于行业而言,短期阵痛在所难免,但长期来看,这将有力净化市场环境,遏制“内卷式”恶性竞争,让真正有实力、重合规的医疗机构和医生脱颖而出。合规不是负担,而是未来竞争力的核心。所有从业者都应以《指南》为镜,主动自查自纠,将合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实现可持续、专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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